同仁堂集团表示,立即开展零容忍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已采取如下措施: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坚决一查到底;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同仁堂集团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全面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严格使用“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
15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针对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相关问题,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生产商哈博药业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四川健康药业,由其对外销售。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经过大量调查,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反市场经营诚信原则。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四川健康药业:1.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2.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3.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仁堂)此前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南极磷虾油相关报道中提及的四川健康药业任何股权及投资权益,四川健康药业不属于公司下属子企业。四川健康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下属同仁堂健康的控股子公司。
同仁堂在公告中介绍,“同仁堂”商标和“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字号的所有人为同仁堂集团。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司获同仁堂集团许可,在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用于公司商号。此外,同仁堂集团有权将“同仁堂”商标、字号授权给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以外的同仁堂集团其他下属企业使用。来源:界面新闻










